区人社局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方式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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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一是办案效率“快”。对双方当事人能到场且事实清楚的案件,做到当日申请,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结案;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及时进行立案仲裁调查调解,全面提升案件调解效率。
二是办案过程“活”。对有调解意向但未立案的,跟进开展政策法规引导,指导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安排专人采取面对面调解、电话调解和一人调解全员参与等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解决劳动纠纷。
三是办案手段“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争议仲裁全过程,注重庭前、庭中和庭后全程调解,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确保当事人及时止争息诉。截至10月底,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33件,结案300件,按期结案率100%。其中调解250件,调撤率达90%,同比上升10%。(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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