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餐饮住宿行业经营者的一封信
多年来,张店区作为淄博市的中心城区,把大力促进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全区的餐饮住宿行业迎来了大发展时期。得益于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优良的营商环境,个体工商户通过多年的艰苦创业和独具匠心的经营,规模和效益都上了一个大的台阶,成为促进商品流通、方便群众生活、繁荣地方经济、解决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从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是个体工商户的现实迫切需要。
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由于受法人地位缺失、治理模式单一、投资规模限制等先天因素不足影响,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吸引人才等方面,与现代企业相比,普遍缺乏比较优势,发展后劲不足。
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经营者承担无限责任,即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全部债务负责。而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在法律上是分开的,这有利于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
对具有一定规模、行业特色显著的个体工商户,通过转型升级向企业方向发展,可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履约信誉度和融资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逐步做大做强。
为鼓励和支持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张店区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的实施意见》,对完成转型并纳入统计范围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扶持。
1.对餐饮住宿行业个体工商户转型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限额200万元以上)给予2万元奖励,转型当年兑现1万元,第二年按规定填报统计数据再兑现1万元。
2.对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实行3年过渡期政策,对过渡期内的企业由区财政按年给予相应扶持。
3.对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在项目申报、产业政策扶持、用地、融资、人才、政府集中采购、专项资金安排,以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评选等荣誉评定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参保、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加强服务和指导。
4.餐饮住宿行业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可以继续使用转企前字号,但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原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许可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可以办理许可证换发手续。开通“绿色通道”,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个转企、企转上”政策法规、业务咨询及办理等全方位服务。
5.区政府聘请第三方财税辅导服务机构提供财务管理、涉税法规等方面辅导,帮助做好建账建证、***使用及纳税申报等系列基础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规模和效益,希望广大经营者从自身长远发展考虑,积极转型升级为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并自觉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祝愿广大餐饮住宿经营者生意兴隆,身体健康,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