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制约完善机制开辟文保选址高效审批之路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国有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国有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意见》,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意见》对市级国有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适用范围、重点工作、申请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划定了市级国有建设用地需要进行考古的范围,确定了考古工作的实施主体,理顺了考古许可的申请及实施程序,明确了考古经费安排。
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研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文保选址审批工作取得实效。在对临淄区金山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文物保护选址审批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金山镇人民政府的申请,结合文物保护要求,对《考古勘探工作报告》进行核实、分析,确定考古工作没有发现古文化遗存现象后,为这2宗用地出具了同意选址的意见。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严格遵循“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应简必简、统筹推进、保护文物、服务便民,高效做好市级国有建设用地考古选址审批工作,实现城市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协调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