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确保春季灌溉用水安全
一是加强对河流环境监管。明确河流地表水日常监管机制,抓好河流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控监管工作,对影响水质的问题认真排查分析并积极督办解决,不留隐患。
二是加强废水污染源环境监管。采取白天日常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逐一排查重点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对城区产业园等工业企业集中地,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污染源隐患排查。对全县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等情况,确保所有工业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完善环境预警机制和环境污染预警机制。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规范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五是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制度,确保环保投诉热线和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环境突发事件,保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将危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