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现将《区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由区政府研究确定后另行印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整体政府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支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对接,确保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项审批和服务衔接顺畅,切实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区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docx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图文解读:一图看懂《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
领导干部解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人关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pdf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刁兴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