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三项审议意见
日前,县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8年城乡规划工作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环保法落实情况的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全县的城乡规划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注重城市总规修编,开展《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推动“多规合一”编制进程,《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管理及技术规定》编制初见成果。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强对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和指导审查工作,全县的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提出三点审议意见:一是依法依规,抓紧完成总规修编报批工作;二是有序落实,推动相关规划的编制完成;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规划执行监管。
会议认为,2018年,县政府及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保各项法律法规,深入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为契机,持续加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力度,积极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大气、水、土污染防治;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项工作,全县整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9年的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措施有力。会议提出三点审议意见:一是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二是科学谋划,***生态红线保护划定带来的困难问题;三是加强领导,全面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深刻剖析问题成因,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会议提出四点审议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审计监督实效;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审计整体效能;四是科学运用审计成果,提高政府依法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