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及市科技局部署要求,拟对高新区孵化载体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本次排查对象为所有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名单见***1)。
二、排查内容
排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是否满足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济科发[2017]38号)和原《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泉城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济科发[2018]55号)有关认定(或备案)基本条件,如在孵企业数量、累计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设立等等。具体核查事项见***1。
三、排查方式
请各园区对辖区内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实地核查,科技经济运行局将根据排查情况抽查,市科技局将结合泉城众创空间支持计划项目验收抽查部分市级以上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省科技厅将根据情况抽查部分省级以上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四、有关要求
请各园区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排查工作,请各园区根据排查实际情况填报孵化载体核查信息表(***1)、排查情况汇总表(***2)和数据汇总表(***3),并根据排查情况撰写排查情况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盖章后于8月28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A座321房间,电子版反馈至邮箱gxqkjjlm@jn.shandong.cn。
联系人:刘敏 88875157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核查信息表.docx
2.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排查情况汇总表.docx
3.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器数据汇总表.xls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2020年8月26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