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阳县委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通
为切实做好我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根据目前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就计划生育的几项重点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实行晚婚晚育。为提高人口素质,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继续提倡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凡适龄青年登记结婚要与协会或单位签定《晚婚协议书》,提高晚婚晚育率。
二、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要整顿医疗药品市场,坚决取缔非法使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私自经营或进行引流产的医疗药品机构;对非法从事使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和私自实行引流产手术的人员要依法严处;广大群众要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坚决杜绝私自引流产的行为。
三、严格管理特殊人群。流动人口和下岗职工是当前重点管理对象,这些人员要自觉纳入并接受有关部门管理;计生管理部门要对此类人员逐一排查并在近期进行一次妇查,对发现问题者要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
四、严格查处政策外生育。农村、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对1990年以来出生、抱养子女及怀孕的人员要逐一核查;广大群众要积极监督举报1990年以来政策外超生、私自抱养的人员和政策外怀孕的人员;此类人员及其工作单位要在8月28日前自查再报;逾期未报查实者要实行“事要严查,款要重罚,人要早扎”的管理措施,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是党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要依据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五、坚决落实节育措施。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避孕措施;45岁以下、有两个及其以上子女的育龄妇女必须实行绝育手术。
六、坚决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政策外生育的人员要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从快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的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计划生育是利国利民的一项基本国策,希望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规,支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积极举报,监督举报电话:84220711。
200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