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制定出台乡镇、村社区、村民组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地区有关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组(居住小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的文件精神,纳雍县积极制定出台《关于全县乡镇、村(社区)、村民组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全县乡镇、村(社区)、村民组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
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县、乡两级建立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村级建立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站,村民组建立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点。形成基层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体系,坚持不懈地把便民利民服务中心打造成服务群众的绿色通道、脱贫致富的信息平台、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为纳雍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方案以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坚持整合资源,全面推进;坚持依法办事,公开透明;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等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原则。
方案还指出了“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内容为乡镇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及村(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站(点)的服务事项。运行方式包括窗口设置、工作职责、人员调配、办事程序、管理考核等五项内容。实施步骤分为筹备工作阶段(2010年2月)、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全面推行阶段(2010年4月)、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5月至6月)等四个阶段。2010年6月以后,此项工作将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使便民利民服务能够长期坚持、扎实推进。
方案还要求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党政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建立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协调运行机制,明确承办部门,定期研究有关工作,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切实提高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水平。要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能力。各业务主管部门特别是自身职能职责涉及基层群众生产生活较多的部门,要自上而下理顺本系统的领导和管理关系,按照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转变职能、精减审批、加强基层、便民利民的要求,在不影响本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各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该废除的要坚决废除,须严格执行的要严格执行,能下放的要及时下放,能授权的要充分授权,积极指导和配合做好基层站所审批和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工作;对于不能下放或授权的,要加强管理,积极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方便群众办事。要设置“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县党员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要主动做好与乡镇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要设置办事“绿色通道”,优先方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工作人员前来为群众办理业务。县政务中心要加强对乡镇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奖惩。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每年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和巡回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要将持续推进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沟通,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向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送活动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优势,拓展报道内容,丰富宣传手段,向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宣传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的职能作用、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等,扩大工作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