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新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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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近日山东省下发了新的《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办法对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定价权限、收费标准制定、收费行为规范作了明确的规定。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其它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5年核定一次保教费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每3年进行一次定期调查或监审,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定调价成本调查或监审。
(撰稿人:张妍,审核人:吕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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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0:53: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