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局点军药品零售企业将分级经营
本网讯(通讯员 郑恬静)6月24日,全区24家零售药店负责人、质管员,乡镇(街办)监管所业务所长,参加了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及电子监管专项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市食药监局李劭科长带领工作专班一行3人亲临会场,为这项国家总局在宜昌的试点工作做进一步指示,也标志着我区药品零售行业许可分级、监管分类工作正式进入攻坚阶段。
目前,我区零售药店存在着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药店面积狭小、驻点药师配置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为此,区食药监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点军区药品零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零售药店许可分级、监管分类的差异化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根据药品零售企业不同的经营条件和经营品种类别,将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对不同级别的药品零售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其中,一级零售药店经营的范围为“非处方药”;二级零售药店经营的范围为“非处方药、部分处方药、中药饮片”;三级零售药店经营的范围为“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区食药监局将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采取严格的措施加强监管。
今年8月10日前,区食药监局将完成全区24家零售药店的许可分级、监管分类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的零售企业,将不再允许从事药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