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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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市中区司法局与市中区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实现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工作的良性互动。
为进一步构建新型合作关系,加强司法共同体建设,市中区司法局与市中区法院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搭建两机关合作平台,协力推进法治市中建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品质市中发展。
该意见从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行政赔偿与行政审判数据共享及法律适用、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敏感问题沟通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或者延期召开。两机关负责人将共同交流研讨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推动指导下一步工作,为“品质市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撰稿人:朱焘 审核人: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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