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全面加强十八大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近期,市安监局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要求各级安监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坚决落实矿山停产整顿工作要求确保安全。各县(市)区安监局认真抓好对停产整顿矿山的监管工作,监督各非煤矿山企业切实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守矿山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严防事故发生。二是督促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治理整顿工作。督促企业在停产整顿期间对提升、通风、排水、支护等各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与维修检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排除问题隐患,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条件。三是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做好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标准化建设筹建工作。停产整顿期间,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监督地下开采非煤矿山积极进行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工作。对前期安装的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讯联络系统存在故障的,联系安装施工单位进行整修与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地下、露天开采非煤矿山要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认真梳理自身问题,联系技术服务机构协助进行整改,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复产验收工作。非煤矿山复产前,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对辖区内矿山企业组织验收,严格检查验收标准,对存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未按规定建设到位、各类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矿山,继续停产并限期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五是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监管检查。矿山停产整顿期间,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除值班人员外,其他监管、执法人员全部深入到重点监管矿山企业,加强执法检查,监督企业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和隐患治理等各项要求,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