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济南老建筑登记造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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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一是印发《关于抓紧组织开展济南城区老建筑登记造册工作的通知》,认真查找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加强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责任的指导与监督。二是成立济南城区老建筑登记造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在前期多次调查登录基础上,再次对“东至东外环、南至南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黄河”范围内现存的老建筑进行详细调查并登记造册。三是登记造册工作结束后,按照文物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登记造册成果信息发布、挂牌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动员各部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老建筑。同时,将登记造册结果函告建设、规划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推进优秀历史建筑公布、挂牌保护等工作。四是加大对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文化(文物)局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登记造册工作的时效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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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6:43: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