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查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3月23日,某公司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抗击疫情展风采,全心为民有担当”的锦旗,对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履行司法职责、维护该公司合法权益等行动表示感谢。该公司代理人表示,疫情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高效执行的工作态度,不仅为公司缓解了疫情带来的困境,也增强了企业复工复产的信心。
该公司系一家从事环保业务的高科技民营企业,2016年10月该公司与被执行人灵石县某矿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申请执行人负责锅炉脱硫除尘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被执行人支付货款89万余元,合同签订后,申请执行人严格依据合同履行了合同义务,被执行人却迟迟未支付货款。后申请执行人向晋中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晋中仲裁委员会裁决,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货款及利息。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受疫情影响,申请执行人处于停产状态,不得已于3月2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承办法官赵保军接手案件后,依法开展线上“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足额冻结了被执行人款项。了解到申请人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处于困境这一情况后,承办人第一时间扣划了该笔款项,并将90余万元的执行款发到了该公司账上,及时帮助公司缓解了困境,该公司现已复工复产。
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执行工作造成了不小影响,现场执行受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连续性。但是群众合法权益所受侵害不会因疫情的到来而停止,执行工作也不会因为疫情而停止。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和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充分挖掘执行信息化系统的潜力,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全力推进执行进程 ,协力完成执行任务,做到服务大局和公正司法两促进,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全部进行梳理,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优势,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划,尽量减少线下查控。对无法通过线上办理的辖区外执行事项,则一律通过网络事项委托办理,疫情期间,对外事项委托共10件,既确保了执行工作有序进行,也降低了与外界的接触风险,确保做到始终把防疫安全放在首位。截至目前,疫情期间全市两级法院查封房屋93套,土地2宗、车辆36台、股权4笔、采矿权1处,厂房设备若干。其中仅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银行存款7705余万元,划拨存款3800万元。
执行干警灵活运用移动执行APP、电话、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与当事人保持沟通联系,充分了解他们的执行诉求。对确需约见当事人的,充分做好防护措施,面对面开展工作,做到充分沟通、及时回应、及时办理,在面对面的释法明理,促成了执行案件和解,有效避免了当事人抵触情绪的激化。
充分利用执行指挥平台加强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疫情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先后召开三次局长办公会议和案件分析会,与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视频连线,就疫情期间的执行工作和2020年执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针对榆社县人民法院请示的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三件案件、祁县人民法院请示的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会商研究,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