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所学校解除雷患
今年人大防雷议案办理任务百分百完成
四百所学校解除“雷患”
本报讯(记者 吴彤彤)今年是我市办理市人大《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防雷设计建设的议案》的第三年,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获悉,到目前止,今年全市的防雷议案办理任务已100%完成,创造了人大议案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当年验收的新纪录,而且今年该议案各级办理资金到位之早、到位之齐,在我市所有办理的省、市人大议案中是最好的。
据了解,由于我市是全国三大雷暴高发区之一,每年的雷电灾害事故频繁,而我市的中小学校的防雷设施薄弱,因此早在2002年4月召开的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化州、茂南、高州、电白等4个代表团共59名代表联名提出要加强中小学校的防雷设施建设的议案,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同年10月召开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防雷设施建议议案》办理方案,决定用4年时间对没有安装防直击雷设施的2246幢教学楼和宿舍楼安装防雷设施,对安装但不合格的共1936幢教学楼和宿舍楼进行整改。另外还要安装防感应雷装置,每间学校安装电源避雷器一台,重点中学、中心小学有电教设备的加装一台,共2***0台。防雷设施建设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按1:1比例投入。
由于议案顺民意得民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办理积极性也非常高,尽管财政比较困难,但都安排并较早落实了配套资金。其中今年市政府安排的200万元已于5月份全部到位并分配到各县(市、区),而高州47万元、化州30万元、电白43万元、茂南区21万元、茂港区12万元、市区15万元的配套资金也全部落实到位,从而确保今年全市403所学校共829栋楼房的防雷设施整改任务的完成。
明年是该议案办理的最后一年,为使议案顺利办结,昨天的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要求,市政府对明年的资金划拨应继续按照今年的时间安排进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配套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计划,尽可能与市级资金同步到位,确保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当年的整改任务。同时气象部门要继续抓好工程质量管理,还要对前三年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回头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茂名日报·都市版》(2005-12-23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