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第二阶段专项督查
我省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第二阶段专项督查
在今年上半年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第一阶段专项督查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9月上旬开始,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再次派出8个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深度排查情况、风险评估情况、整改治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第二阶段专项督查。
10月9日,省政府在广州市召开全省各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第二阶段专项督查汇报会。第一督查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成效到位,第二阶段专项督查工作比第一阶段成效更加显著,达到了“完成一项工作,建立一套机制,巩固一块阵地,确保一方平安”的目标。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反复性强、任务艰巨,要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动态管理,防范于未然,共同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建平安广东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