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洧水农贸市场招租公告
为规范洧水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注重社会效益和兼顾经济效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洧水农贸市场摊(店)招租公告如下:
一、洧水农贸市场概况:
洧水农贸市场位于泰州市海陵区人民西路5-12号, 2017年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要求,按照泰州市三星级农贸市场的标准进行了升级改造,主要服务于广大市民及泰州市各大饭店、宾馆、排挡等,为经营者提供优质的经营设施,为消费者提供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市场室内面积约7000平方米,场内有摊位100个,营业房80间,主要经营猪肉、牛肉、禽蛋、蔬菜、海鲜、水产品、特种水产、豆制品、南北货等15类农副产品。
二、招租对象及要求:
1、自愿参加2020-2021年摊(店)租赁的新老经营人员。
2、参加人员请于市场办公室公示各行业招标时间前日9时~16时前至市场办公室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逾期不缴纳保证金者,视为放弃投标。
三、租赁期限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两年)。
四、招租事项
1、各行业摊(店)根据报名人数划定摊(店)数量,参加竞标经营户原则一户一人,中标的经营户必须当场结清所有费用并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经营者须知》。中标后缴纳的保证金抵算租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所有费用的,禁止继续在场内经营,同时以弃标论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不遵守招标规定,有起哄闹事、串通投标等扰乱投标秩序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中标的经营户须与招标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租赁合同》签订后,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摊(店)或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合摊(店)经营,一经发现,摊(店)经营按本年度行业最高中标全额补交摊(店)费及相关费用,否则取消其在场内的经营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时调整或私下擅自互换摊(店)的,按《泰州市洧水农副产品市场计分管理考核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九项之规定处理;原摊(店)内所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经营户存在违约行为的,招标单位将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经营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招租时间:2019年12月4日起至12月18日止。
六、招租地点:海陵区城中街道办事处洧水社区会议室。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洧水市场办公室
2、联系方式:胡先生;电话:0523-86225748。
泰州市海陵区海润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