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动物狂犬病指定免疫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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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农委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家动物狂犬病防治计划(2017—2020年)》,积极做好我市的动物狂犬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经我局组织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兴化市爱心宠物服务店、兴化市兴宠宠物诊所、兴化市宠园宠物店符合我市动物狂犬病指定免疫点设置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电话:0523-83220336 139****7898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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