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向环境污染宣战专项督查
7月30日上午,我市召开向环境污染宣战专项督查行动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各项决策早落实、快落实、真落实、早见效。
根据《兴化市关于动员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兴化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担任第一总指挥和总指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总督察,市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察。
为加快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向环境污染宣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早落实、快落实、真落实、早见效,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我市决定于7月下旬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专项督查行动。联合检查组由兴化环保局、市效能办、人大办、政协办、发改委、公安局等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分为9个专项检查组和1个督查考核组,将对全市东南片、西南片、东北片、西北片等四个片区3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实施拉网式督查。会上,市效能办介绍全市向环境污染宣战专项督查行动方案,兴化环保局就专项督查行动中涉及到的重点督查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总督察吉天鹏要求各专项检查组,要根据专项检查内容和重点,精心组织好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灵活运用检查方式,确保全面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做到真懂真通;要敢于说真话,如实反映整改落实情况;要加强联动,既查又督,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将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年、市政协副主席吴海盈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