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文件精神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3年5月15日公开举行夹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夹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成果。
二、听证机构: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时间:2023年5月15日15:00。
四、听证地点:夹江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迎春东路263号)。
五、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1.夹江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夹江县辖区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听证会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相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代表参加听证会。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3年4月27日前,持居民身份证或本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向夹江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夹江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夹江县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特此公告。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