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审计局关于高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南京市高淳区审计局自2021年1月22日至4月30日,对高淳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底,高淳区户籍人口总数为44.6万人,其中全区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数为10.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3.99%;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7.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7.71%;8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1.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81%。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11346人,占8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数的66.74% 。
根据区财政局和各街镇填报资料反映,2018年至2020年收到上级补助和区、街镇财政两级安排养老服务体系资金共计9041.11万元,其中省市级补助资金3869.1万元,区本级安排资金2224.11万元,街镇财政安排资金2947.90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区财政局拨付区民政局、各街镇和直接支付第三方组织的资金共计4674.99万元,其中省市级补助资金3222.73万元,区本级资金1452.26万元。区财政局2018年至2020年期间资金结余1418.22万元。
全区8个街镇共计支出5209.82万元,其中:尊老金补贴发放3220.5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支出1186.84万元、养老院补助支出682.41万元、其他支出(睦邻点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用于养老的福彩公益金支出等)120.07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高淳区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对区、市对区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2019年度,省对区高质量考核中“接受***服务的居家老人数占比”指标排名五郊区第二;2020年度,市对区综合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三、六郊区第一。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1.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综合护理中心街镇覆盖率未达100%;
2.全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床位使用率未达到规定比例;
3.社区未按规定将办公服务用房4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
4.新建住宅小区未配建养老服务用房;
5.已建成住宅小区未按要求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二)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方面
1.2019年度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级运营补贴应发未发;
2.尊老金发放不规范;
3.滞留部分半失能老人照护服务经费;
4.养老服务体系资金未及时收回;
5.以拨代支挂账养老服务体系资金;
6.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中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护理中心项目资金;
7.高淳区开元社会福利院使用三联收据收取服务费用。
8.高淳区开元社会福利院年度收费收入备案金额与账面实际金额不符。
(三)养老服务系统运行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1.养老护理院纳入医保床位数较少;
2.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管理不规范;
3.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及各街镇已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到位。整改结果由被审计单位予以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