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口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发〔2017〕8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浦口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6日
浦口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38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全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区内河水运建设经营市场,建立完善内河码头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对浦口区内河航道沿线的不符合规划、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或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严重影响航运安全或防洪安全的非法从事港口经营的码头开展整治。
二、整治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的原则。采取关停、拆除、搬迁、回收补偿等方式,全面清理取缔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对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码头进行规范提升,督促其限期整改,以满足生态、供水、防洪、航运安全等要求,依法规范经营管理。
三、整治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属地街道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的整治工作。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治理,建立水陆联动机制,防止非法码头滋生蔓延。
(三)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属地街道要统筹考虑辖区港口岸线有序利用和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把整治非法码头与加强岸线保护、水路域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及规范航运秩序相结合,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属地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坚特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内河航道沿线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对拆除后的非法码头,要加强***督查,落实生态修复措施。
四、工作机制
区政府成立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桥林街道、星甸街道、区督考办、发改局、建设局、规划分局、财政局、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城管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浦口供电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区交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制定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提出整治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分解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加强对属地街道整治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桥林街道、星甸街道:负责开展辖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现状的摸底调查。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全面摸清非法码头的分布、规模、业主、作业货种、年吞吐量、经营状况、非法成因等具体情况,列出整治清单人,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发布辖区内整治通告。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码头,规范提升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码头,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属地化长效管理机制。
区交通局:负责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区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南京城区海事处维护内河水上交通秩序,禁止并查处船舶停靠非法码头,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区督考办:会同区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有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的履职和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相关建议。
区发改局:负责会同建设局、农业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指导属地街道优化港口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并对港口总体规划区外码头的建设管理提出意见。
区财政局:负责对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所需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对非法码头整治行动及历史遗留小码头拆迁补偿给予必要的经费安排。
区水务局:负责依法查处无河道工程占用证和影响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非法码头及所属公司工商审批和登记情况进行核查,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或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非法码头,配合做好整治工作。提出相关生态安全的整治要求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属地街道城管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码头陆域违建和违反市容环境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区规划分局:负责提出非法码头是否符合规划的意见。
区国土分局:负责指导属地街道港口项目的用地计划及审批。
南京供电公司浦口营业部:负责对明令关闭、取缔的非法码头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协助拆除相应的供电设备。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8月底前)。
2017年8月底前,制定印发《浦口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本辖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现状摸底调查,形成“一企一档”,制定并上报清理取缔和规范提升非法码头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职责分工、明确目标要求、分解细化任务,并开展相关整治工作宣传。
(二)宣传发动、依法整治阶段(2018年年底前)。
依据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的清理取缔和规范提升等整治工作。2017年10月底前,发布辖区内整治工作《公告》和《停止经营作业通知书》,并送达每一个非法码头以及所属公司法人。2018年6月底前,所有非法码头一律停止作业,并基本完成规范提升、搬迁或拆除工作。2018年年底前,所有未完成规范提升的非法码头要彻底完成拆除和清理工作,并开展生态修复。
(三)检查总结、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6月底前)。
组织完成整治考核验收工作。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监管和巡查频次,严格控制涉港用地,依法许可港口经营市场准入,杜绝出现“回潮”和“反弹”现象,切实维护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任务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协调推进、主动作为,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多管齐下,合力推进。属地街道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按照各阶段整治要求,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工作。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联合执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力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依法行政,确保稳定。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坚决防止工作简单粗糙,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疏导做在前,把各项保障的措施落实在前,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两者的有机统一,促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严格考核,提高实效。此次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开展全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督考办、属地街道、有关部门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整治工作情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必要时予以通报。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考核,对整治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整治不力、影响整治工作大局的,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浦口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清单
抄送: | 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 |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年8月26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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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清单
序号 | 所在航道 | 建成 时间 | 码头名称 | 码头类型 | 业主名称 | 泊位个数 | 泊位长度(米) | 场地面积(亩) | 主要作业物种 | 年吞吐量(万吨) | 非法类型 | 经营 状况 | 整治类型(拆除、规范提升) | 备注 |
1 | 七坝石碛河 | 2012年 | 七坝石碛河河道内码头 | 固定式、 浮吊船 | 七坝投资发展公司 | 4-5 | 400 |
| 散货 |
| 未取得批准 | 生产 | 拆除港口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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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驷马山干渠 | 2005年 | 江尧物流 | 固定式 | 南京江尧物流有限公司 | 2 | 300 | 30 | 散货建材 | / | 不符合规划 | 已停产 | 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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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驷马山干渠 | 2005年 | 驷马矿业 | 固定式 | 南京驷马矿业有限公司 | 1 | / | 13 | 铁矿石加工 | / | 不符合规划 | 已停产 | 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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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驷马山干渠 | 1997年 | 苏宁矿 | 固定式 | 吴宏军 | 2 | 30 | 3 | 散货 | / | 不符合规划 | 已停产 | 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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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驷马山干渠 | 2007年 | 瑞林木业 | 固定式 | 徐总 | 1 | 20 | 0.3 | 散货 | / | 不符合规划 | 已停产 | 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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