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里街道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区相关会议及相关文件要求,拟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切实筑牢既有建筑使用安全防线。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动态发现和问题解决机制,全面提升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各社区、部门建立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开展对既有建筑排查工作,11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录入“智慧房安”系统,确保区域和责任范围内排查不漏一栋、不落一户,建立健全动态发现处置机制,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机制,提升日常监管水平,落实长效化管理。12月份开始,制定整治计划,报送隐患建筑整治清单,纳入市安全平台监管,用三年时间,力争完成全街道既有建筑隐患整治工作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重点
1.建成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既有建筑;
2.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既有建筑;
3.已鉴定为c、d级的危险房屋;
4.违法违章建筑以及违法改扩建的既有建筑;
5.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酒店、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校外培训场所、娱乐场所、养老和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农家乐、浴室、宗教活动场所、厂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既有建筑及附属用房(简易临时建筑)。
(二)、排查事项
1.是否属于“六无”建筑(无项目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竣工验收);
2.是否存在多次转租、改造、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与布局(含群租房等);
3.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严重渗漏水等情况;
4.是否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能否满足正常使用,受力构件是否处于危险状态,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房屋是否局部或整体出现险情;
5.是否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未按标准配置、设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情形;
6.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装饰装修的行为;
7.是否存在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抗震措施、防水措施和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等行为;
8.存在前述问题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和公共事业的既有建筑。
四、整治措施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南京市城市危险房屋消险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南京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组建排查工作队伍(可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对所有既有建筑逐幢逐户全面摸底清查,建立“一幢一档、一户一表”,厘清危险既有建筑的权属、现状、使用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迅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要按照“一幢一策”原则,确属危房的要及时进行整治,采取拆除、翻建、维修加固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有针对性地实施治理;对实施改扩建、装修的既有建筑,立即排查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有违规拆改主体结构、抗震措施、防火措施的行为,一旦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的立即勒令停工,按程序进行整改。
(一)对排查或鉴定(检测)确认的危险建筑,在尚未解危前,应落实专人负责,***监管;
(二)对观察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制定监管方案,落实责任人;
(三)对处理使用的危险建筑,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落实解危主体,及时排除隐患;
(四)对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但需停止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及时撤出人员,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五)对需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撤出人员,予以拆除。对应撤出人员拒绝撤出或者提条件撤出的,应制定相应强制措施。
五、职责分工
各社区:负责承担本辖区内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城区网格,明确责任人、排查员,聘请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组建“三员”(管理员、排查员、技术员)排查团队,全面开展既有建筑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彻底摸清底数。
物管办:负责牵头街道排查整治工作。指导与推进社区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同社区及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及时治理危险房屋;开展既有建筑使用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
建设所:负责开展社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业监管工作。重点针对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用于出租、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等4类农村房屋,加快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全面整治;以及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物业公司、金牛家园: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小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资产办:负责街道自管公房集体资产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文教办:负责中学、小学、幼儿园学校范围内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产业园: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执法一中队:会同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的既有建筑进行整治,查处“六无”既有建筑,对集镇门面房装饰修装安全监管。
规划办:负责做好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既有建筑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认定。
派出所:配合开展存在安全隐患既有建筑人员撤离和安全应急抢险工作,配合对危害或可能危害既有建筑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消防中队:负责既有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破坏消防设施等行为依法查处。
市场监督管理局谷里分局:负责建材产品质量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生产行为。
统战、三产旅游、民政、农服中心、文体等部门(涉及关联管理服务单位既有建筑)把房屋安全纳入日常监管,并对接配合主管责任部门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谷里供销社、谷里粮管所、国家电网谷里供电所、水务集团谷里分公司、紫金农商银行谷里分行等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本系统内部、本行业领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吸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艰巨性,“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抓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既有建筑重大事故发生。
(二)迅速行动、全面推进。各社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专班,制定排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不留盲区死角。排查出的隐患应逐一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要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完善,确保隐患整改彻底消除。
(三)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城建、规划、城管等部门按照“零容忍”的要求给予坚决打击,依法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既有建筑,安监、消防、市场监督等部门给予坚决取缔。
(四)长效管理、应急处理。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和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目标任务,在这次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中,利用专业排查队伍,建立健全长效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做到安全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继续加强对既有建筑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信息报告和值班制度,恶劣天气有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立即报告,及时有效采取措施妥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