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轨道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城市规划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为积极按照市政府要求完善深圳市轨道10号线山车辆段用地建设手续问题,需对涉及到的[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6-05地块和部分法定图则未覆盖用地进行规划调整,该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国土委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轨道10号线凉帽山车辆段城市规划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凉帽山车辆段位于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水官高速以北,甘李二路西南侧。车辆段拟选址范围总用地面积359141平方米,现状正在建设中。经核查[基本生态控制线2013版],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为356047.98平方米。
二、法定图则规划情况
凉帽山车辆段占用[下李朗—良安田地区]法定图则06-05地块面积为2844平方米,占车辆段总面积1%,用地性质为规划生产性防护绿地(G2);车辆段无法定图则覆盖面积为356297平方米,占99%。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下李朗——良安田]法定图则06-05地块进行拆分,将06-05地块涉及车辆段范围用地和车辆段法定图则未覆盖范围内的用地统一编号为06-05-01,用地性质为轨道交通用地(S3),面积为359140.95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为凉帽山车辆基地,备注为规划。原06-05地块剩余用地性质规划为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40795.91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备注为规划。
四、公示内容
(一)凉帽山车辆段位置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二)凉帽山车辆段城市规划调整方案
(三)凉帽山车辆段规划设计条件
五、公示地点
(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健民路4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水官高速北侧与甘李二路南侧交汇处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25日止。
七、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熊工,电话:075****04158 , 传真:075****00430
特此公示。
***:相关图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8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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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图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