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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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的有关要求,现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3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2号802室(邮编210028),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276057;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hrss802@163.com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订草案)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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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09:59: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