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在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信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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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各经营单位:
为严格落实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在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信息工作的通知》和《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宁安监字〔2017〕156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在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信息工作的通知》(江宁应急字〔2019〕31号)转发你们,请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立即登录省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如实填报危化品信息。
以上,特此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在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信息工作的通知.doc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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