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审计局机构设置
区审计局是区政府部门,为正处级。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审计领域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区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区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 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区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区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
市和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 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 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 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和区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省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 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投资和 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 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正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 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 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档案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 规与审理科负责审计业务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统计工作;审计整改督查、审计整改管理;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 核,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组织对审计业务质量考核;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用及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核等 工作;参与国家和省市开展的大督查和专项督查;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财政审计科组织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国家、省市和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省市财政转移支付;组织审 计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基金、资金;组织审计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 况;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经 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区管正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 (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 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对审计机关审计对象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对区“金审工程”建设和管理,承担局机关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审计。
负责人:田伟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2:00-6:00(夏令时3:00-6:00)
办公地址: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25-58591555 025-5859157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