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出台
应城网2月22日讯(通讯员艾毅恒):为进一步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近日,市政府正式出台《应城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不断提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未发生较大亡人和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了重要贡献。但也还存在着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不高,火灾隐患整治难度增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仍滞后于城乡发展,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仍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安全需求,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不足等问题。 《规划》明确:要深入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消防事业发展难题,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全面提升全市消防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持续保持火灾形势整体稳定,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规划》要求:未来五年,全市消防工作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消防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消防职业保障满足实际需要五大目标精准发力。 《规划》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等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经费保障。要贯彻落实财政部330号和省财政厅鄂财预发77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保障应急救援、社会消防能力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灭火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建设等方面支出。市、乡镇(街道)要加强消防经费管理,财政部门将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消防工作需要。要加强***督查。各部门每年初要将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消防规划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要严格考核奖惩。对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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