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出台四大经济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要素向“四大经济”重点产业项目聚集,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近日,溧阳市发布该市“四大经济”重点产业项目扶持政策,从用地、服务、资金等三方面予以扶持。
用地保障方面,经该市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在有指标容量的前提下,用地指标原则上按不低于项目用地面积20%的标准进行市级统筹保障(不含省重点项目)。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该市再根据项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等因素,给予所属镇(区)用地统筹指标奖励。
服务保障方面,建立市重点产业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在已预先安排或已落实土地指标情况下,经项目所在镇(区)确认项目土地补偿安置工作已到位、不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后,可实行建设审批预审制。预审通过后,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可先行开工建设。
资金保障方面,重点产业项目享受上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优先争取、该市“四大经济”专项引导资金、相关产业基金以及精准扶持等政策优先扶持、融资推介优先等三项优先权。对落户在各镇(区)工业集中区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含厂区范围内办公用房和研发用房)以及没有成本平衡方案的教育、养老、医疗、酒店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由市、镇两级分级承担;人防异地建设费符合异地建设条件的,经批准并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市、镇两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