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新政培养全科医生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以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和健全全科医生制度为重点,使城乡每万居民有3名以上的全科医生,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至少5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同时将通过加大财政补助等多种政策,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待遇,提升乡村医生医技能力,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和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
南京市将多管齐下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包括订单式免费培养全科医生、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乡村医生基层培训常态化等。《实施意见》规定,各有关区要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免费医学生培养,重点培养全科医学等紧缺专业。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临床医师岗位的新录用人员到国家或省级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接受培养。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
《实施意见》提出,南京市将创新基层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如探索基层医务人员“区管院用”,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完善公开招聘和职称政策,同时推进优质卫生资源下沉。
探索基层医务人员“区管院用”,由区级卫生部门按照竞聘上岗、积分选岗、双向选择等方式,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与此同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机制,基层医疗机构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形式和办法。
各区对于招聘到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在晋升评优、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基层卫技人员晋升社区卫生高级职称,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在涉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相关专业考试。
将大力推进三级医疗机构结对帮扶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特色科室,设立基层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专项基金;同时加快面对面、点对点的医联体建设,推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人才、资源、设备、管理等向基层卫生机构流动。
《实施意见》提出要逐步转变乡村医生身份,在核定的街镇卫生院内明确派驻村卫生室编制,各区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择优录用取得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补充到村卫生室,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文件还明确,要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根据《实施意见》,南京市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同时,继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