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政策变化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3月初,根据***“放管服”工作部署和《***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精神,为深化加工贸易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贸易企业自主承诺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
政务服务中心外经贸窗口根据当前政策变化,在外资、外贸企业QQ群、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公告,第一时间让企业知悉国家相关政策。对于已经在网上登记的企业,采取电话联系等方式,帮助企业办理后续手续,让国家政策“没有空档期”。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05:29: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