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三四级马路除雪责任落实的建议
建议人:张世芳
内容:目前大东区内三、四级马路除雪任务都是由社区工作者来承担。社区工作者少,并且基本都是女同志,冬季的除雪对于社区来说是个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务。 建议加大沿街商户、公司厂矿对三、四级马路除雪任务的责任落实,使其成为社会除雪主要力量。
答复:根据《沈阳市除雪规定》、《沈阳市除运雪工作方案》及(沈政办发【116】号)《关于加强社会化除运雪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三、四级马路的除运雪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
各街道办事处是社会化除运雪工作的发动和组织者;是全民参与城区除雪工作,增强宣传提高全民除雪意识,提高社会参与度,做好社会除雪发动,督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及时清扫门前和责任区积雪的调动者。每个年度的社会化除雪经费是由区财政筹集资金,确保各街道办事处的除雪经费落实到位,各办事处每个年度按要求租用2台大型铲车用于机械化除雪,2017年我局申请财政资金160余万元为各街道办事处购买了14台大型除雪滚刷,发挥了良好的效果,减轻了人工强度,极大提高了除雪效率。
下一步,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会建议区财政增加除雪资金,在财政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每年为各街道办事处加大购置除雪机械和除运雪运行资金的投入,提升机械化除雪作业能力,保障除雪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