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皇姑区佳果有约蔬果超市不合格小白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9月27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沈阳市皇姑区佳果有约蔬果超市企业经营的小白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台子所接到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对沈阳市皇姑区佳果有约蔬果超市所售小白菜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初步核查,情况基本属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7月14日皇姑区市场监管局四台子所监管人员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被抽样单位,2021年7月23日立案调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台子所2021年7月14日,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批次小白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时当事人在场。
2021年7月2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沈阳市皇姑区佳果有约蔬果超市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店已经出兑,无法联系到当事人。该地址现由沈阳市皇姑区优选生鲜果蔬超市经营者吴雪鹤在经营。
(三)案件调查过程中,一直未能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无法对当事人作进一步的询问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规定,现已中止调查此案。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该店已经停止经营。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