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5月27日,康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景才、李奎兴、田立爽、刘财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明臣,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永林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康平县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康平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康平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志在讲话时说:过去的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主动适应新常态,按照上级要求,做实财政收入底数。这有利于我们应对今后繁重的支出需要,有利于我们抓住上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机遇,也有利于审视自己并应对今后的挑战。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符合调整后标准,保证了重要项目的支出,2015年财政收支结果令人满意。县财税部门,科学调动支出,保证了重点工作的正常运行。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并向健康方向发展,认真总结了过去一年财政支出的经验教训。
李鸿志希望,县审计部门要依法、实事求是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证上级专项资金得到合理使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李鸿志说,环境建设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平县将“生态立县”作为四大战略之一,环保任务尤为重要。他强调,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学习运用新理念、新作风对待环境问题,要明确任务职责,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预防为主,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抓好环境问题,为实现“碧水蓝天”工程,创建富庶和谐秀美幸福新康平做出应有贡献。
县政府办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开发区、新城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