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海城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委[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城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现状,在全市开展海城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风险管控,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对各行业领域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重点摸排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化工园区和城镇燃气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各部门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档案。加大了监管力度,实行不同风险企业差异化动态化监督管理。
二、开展了对重大危险源的摸排及管控。按照鞍山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重新备案的通知》(鞍应急发〔2019〕55号)文件要求,对全市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更新档案,重新备案。
三、加强化工园区及罐区风险管控。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鞍安委办〔2019〕20号),开展了化工园区及园区危化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评估及专项联合检查工作。
四、开展精准规范执法检查。在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要求所有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将企业内部各层级排查结果录入隐患排查治理总台账,并***排查出的问题,做到整改隐患闭环管理。特别制定“元旦、春节”期间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过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前检查,汛期安全检查,建国70周年大庆期间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及时控制风险,排除安全隐患。
通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持续改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服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同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镇(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严守红线意识,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