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实进取人大工作实现新跨越
五年来,县人大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监督工作力度得到加强
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关系全县改革开放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工作。五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70个专项工作报告,检查了3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加强对全县重点工作的监督,重点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情况、新农村建设工作、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促进了我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执法检查为重点,通过对规范完善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卫生法》、民事、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以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加强“一府两院”干部专项工作评议为重点,强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干部122人次,并把任免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有计划地开展对所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项工作评议,有力地推动了“一府两院”工作开展。此外,人大常委会还依法加大对公安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
民族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切实增强民族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五年来,共组织制定单行条例2部,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编制了2003至2007年立法规划,避免了立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菱镁方解石资源保护条例》,为资源开发利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决定重大事项科学规范
五年来,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共作出决议、决定43项。围绕国民经济计划行使决定权,保证了计划和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突出了科学发展观;围绕财政预算行使决定权,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作出了相关决定,成立了预算监督工作委员会,促进了财政预算监督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围绕关注民生的社会问题行使决定权,同时将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重大事项决定范围,共批准了政府办实事项目79件,组织代表对实事落实情况进行视察,推动了这些群众关注问题的有效解决。
代表队伍建设开创新局面
人大常委会通过举办培训班、建立约束机制等形式,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思路,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县六届人大代表产生后,人大常委会立即举办了培训班,系统讲授了相关知识,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了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组织制定了《代表行为规范》,建立起代表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及时向代表通报各次常委会会议情况,为代表提供依法履职所需要的信息;拓宽了代表履职渠道;加强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六届人大共收到代表建议558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到95%;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自身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相关干部学习、完善制度、强化人大宣传等渠道,使自身建设水平有了全面提升。几年来,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习放在自身建设首位,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知识学习,印发学法读本,开展法律讲座,提高自身素质;制定了常委会工作规则等10余项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履职水平;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提高了履职实效;不断拓宽渠道,强化人大宣传,促进了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公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