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铁东区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强化班子主体责任
1.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如遇特殊情况,由政府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召集,随时组织召开进行研究。
2.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重大工作部署。二是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三是深入分析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包括重点投资、招投标、政务服务等方面推进落实成效及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研究源头防控措施。四是汇总分析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提出的政府系统反腐倡廉方面线索和建议,以及人大政协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等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梳理,制定整改措施。五是对区纪委监委反馈的关于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和查办违反政纪、行政效能、破坏发展软环境等方面重要案件情况进行研究,拿出处理意见和措施,解决相关问题。六是安排部署下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3.严格会议程序。会前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有关情况,提出工作的基本思路和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将会议议题和开会的时间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工,认真参与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围绕会议议题,客观负责、积极主动地发表意见建议,切实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会后,由区政府办公室整理会议记录,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区政府党组研究确定事项进行***督查落实,并定期通报。
二、认真落实 “一岗双责”
4.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系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
5.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收集、汇总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有针对性地拟定谈话提纲,做好约谈准备工作。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关于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反腐倡廉、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工作、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情况。三是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及上级有关规定情况。四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情况。五是其他需要谈话的问题。
6.开展廉政谈话要严肃认真,紧扣廉政主题,本着对党的事业、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出发,加强与谈话对象的沟通交流;要围绕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谈话对象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客观公正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做好廉政约谈内容记录,并在区政府办公室存档。
7.要督促分管部门以谈话为契机,认真研究分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8.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通过建立并认真执行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9.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重要会议和文件,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10.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
11.区政府班子成员要轮流担任主讲,根据需要适当聘请理论专家作专题辅导或形势报告。学习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笔记、有测试,集中学习要有签到,有记录。每名同志每半年至少要写1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
12.严格学习纪律,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必须由本人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事后必须进行补课。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13.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讨论、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策中应坚持扩大民主,依法决策,使决策主体、决策行为、决策程序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做到决策权责统一。
14.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报区政府班子集体讨论,由领导班子充分讨论决定,任何领导成员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
15. 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当深入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作出正确判断。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进行调研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必要时实施听证和公示制度,保证决策目标和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决策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贯彻执行。
五、加强党员日常监督
16.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17.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规定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真正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紧紧围绕事先设定的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民主生活会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六、创新和改进考核方式
18.按照本实施细则,以及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区政府组织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到各部门进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主要为:
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包括:组织领导情况,完善工作机制情况,严明党的纪律情况,选人用人情况,抓好作风建设情况,深化源头治理情况,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情况,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工作情况。
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包括: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督促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和督办落实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反对“四风”情况。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包括:督促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情况;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严肃查处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反对“四风”。
19.检查考核将采取自检自查、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与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定等次,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与肯定,充分体现到用人导向上,对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对其进行廉政提示,查找存在问题原因,责成本人制定出整改措施。问题严重的在追究纪律责任的同时,责成本人和班子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