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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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我县于近期对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进行提高,从而使残疾军人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据了解,此次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是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依据县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的。调整标准为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月由原来436元提高到***4元;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月由原来348元提高到515元;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每人每月由原来262元提高到3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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