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全面展开
为积极推进我市蓝天工程进程,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从9月15日起,全面启动黄标车淘汰工作,到年底前完成全地区8033辆黄标车淘汰任务。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指排放水平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数据显示,一辆“黄标车”的单车污染物排放量为国Ⅲ车的14倍、国Ⅳ车的25倍。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据了解,自10月1日起,划为绿标区的全市主城区域内,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环保局将增加黄标车尾气检测频次,公安局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落实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对符合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开展强制注销。同时,交通部门严格执行营运车辆发证管理规定,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