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黑出租50余辆
非法营运车辆一律被扣车三个月,罚款2万元
1月12日下午3点,园林大道上,两辆悬挂吉林省牌照的捷达轿车被市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初步确定为非法营运的黑车,当场予以查扣。据悉,当日,市综合执法局再次集中全局力量,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车辆20辆,并会同公安交警于铁东、铁西、立山等主要路段设卡,共检查过往车辆500余辆,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辆。据悉,自专项整治非法营运行动开始以来,市综合执法局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0余辆。
1月12日,市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在烟草局交通岗、园林大道工农街口等处设立十余个卡点,对过往的出租车辆进行检查。下午3点,从园林大道经过的两辆车号牌分别为吉A24Q47和吉A28D30的红色捷达轿车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这两辆车虽然悬挂着外地牌照,但车辆外观与我市出租车的喷涂完全一致,并有搭乘者。经执法人员检查车辆发现,这两辆车内在隐蔽位置均藏有计价器,其中一辆车的后备箱内还藏有一副我市出租车号牌。同时通过与两辆车内搭乘人员进行核对,均核实为乘客。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这两辆车为非法营运车辆,当场予以查扣。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今年2月底。整治范围为:依法查处自用车辆参与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假牌、套牌车辆参与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查处外市、县出租车在城区内驻点从事客运服务行为。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综合执法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力度。抽调精干人员补充到出租车执法大队,分成三组,保证每天早、晚业余时间和节假日有执法人员在路上巡视。同时还聘请出租车公司经理和工作人员为客运出租车执法监督员和协管员,监督执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据介绍,根据《鞍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无证非法经营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扣押车辆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市综合执法局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50余辆,一律按上限处罚,即扣车三个月、罚款2万元。目前,我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非法营运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下一步,市综合执法局还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适时开展夜查行动,为市民营造良好的节日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