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观澜樟坑径直升机场)的公告
观澜樟坑径直升机场项目选址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近期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龙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观澜樟坑径直升机场)》,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规定予以公告:
观澜樟坑径直升机场项目选址位于平湖街道,涉及有条件建设区1.4343公顷、限制建设区2.0248公顷。现对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建设区2.0248公顷用地、有条件建设区1.4343公顷用地进行调整。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4591公顷,来源为市本级预下达规模。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龙岗区建设用地规模净增加1.4343公顷,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459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减少2.024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局部调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3.459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减少1.4343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2.0248公顷。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公告期为7天(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5日)。本公告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网站或前往公告地点浏览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
1.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平湖街道办公楼一楼大厅
3.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公告栏
***:1.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前)
2.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2891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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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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