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01万人
记者日前自市社保局获悉,我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5月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1万人,完成省计划的98%,前5个月新增参保人员28982人。
据介绍,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所有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以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服务、建筑、运输等行业企业为突破口,按规定明确登记企业的经济类型,规范私营企业参保行为,解决扩面工作难点;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合同工和中小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问题。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27位副秘书长以上领导每人包保3户企业,44个市直部门各包保1户企业。5月初至8月15日,我市对全市城镇各类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中劳动适龄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我市还加大社保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举办培训班,对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70余人集中进行培训。
专项行动执行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为新注册的单位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时,告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月将新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提供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计部门在日常审计、专项审计时查看参保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现少缴或漏缴的,责令补缴。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将参保缴费作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杰出青年”和“巾帼标兵”等荣誉称号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建设行政部门对本地区房屋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中未依法参保缴费用人单位,取消施工企业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