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质监部门召开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暑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6]734号)精神,台安县质监部门于9月20日召开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工作会议,台安县恩良医院、中医院、辽宁天奥等9家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台市监发[2016]49号),通报近期发生的多起电梯事故,并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一是要切实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安排专人值守和巡视;二是要切实加强维保工作,要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和制造单位出具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作业文件,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等工作;三是要加强电梯钥匙和应急救援的管理。
台安县质监部门从即日开始对全县境内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使用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