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分局、市局稽查局、市质检所,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各电线电缆经销企业、有关电线电缆使用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监函〔2017〕285号)要求及省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立即组织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在售在用的奥凯公司电线电缆产品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分工
(一)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
1、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按总局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信息调查表,并提供填报的相关证明材料。
2、配合执法检查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配合省局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分局
1、对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填报的生产企业信息调查表(省局***2)进行逐条核实、确认,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故意隐瞒、伪造、编造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2、对辖区内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按细则、认证要求及总局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并填报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省局***3)。
3、对辖区内无证生产行为进行查处,并填报违法行为统计表(省局***4)。
4、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分类,并录入分类监管系统,重点对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原辅材料、出厂检验等关键项目重新进行核对检查。
5、配合省局开展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
6、对辖区内经销电线电缆单位是否在售奥凯公司电线电缆进行检查。
(三)市局稽查局
对全地区在用的奥凯公司电线电缆产品进行执法检查。
(四)市质检所
1、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分局、市局稽查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给予专业技术支持、配合。
2、对鞍山地区电线电缆销售企业开展20批次的风险监测,并完成风险监测报告。
(五)市局监督处
1、市局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分局开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的全覆盖。
2、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总统计,完成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二、时间安排
1、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于4月25日前完成辽宁省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信息调查表。
2、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分局5月20日前完成对企业填报信息调查表的核实确认。对获证企业进行检查及分类监管,对经销企业是否在售奥凯公司电线电缆进行检查,对无证生产企业进行查处,6月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
3、市稽查局6月5日前完成在用的奥凯公司电线电缆产品执法检查工作,并形成总结材料。
4、市质检所根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分局的时间要求,配合提供技术支撑。6月5日前完成20批次的风险监测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市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证书。对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无强制性认证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罪。严重违法的企业,要报当地政府组织取缔。
联系人:张蓓蕾,联系电话:0412-5821315,传真:0412-5821315,电子邮箱:ascpzljdc@163.com。
***:1、鞍山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名单
2、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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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6 ***鞍山市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