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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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兹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鸣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鸣放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信号,时长各3分钟,每种鸣放信号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
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特此通告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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