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正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各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市纪委各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市公安局纪委,中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假期,持续保持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现就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纠正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重申“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出实招,把“红灯”亮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抵制不良风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快处,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有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将在中秋、国庆期间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鞍山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 151****2388
中共鞍山市纪委
鞍山市监察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