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环保局全面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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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9日发表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7月,明山区环保局全面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
7月11日,区环保局制定并下发《本溪市明山区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本明环发〔2017〕11号)。7月12日,区环保局又召开全局会,进一步细化局内责任分工,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要求有效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汛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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