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管控地区赴港货运车辆管控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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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8日发表
针对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特别是近期大连市庄河市突发疫情情况,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做好企业“入口端”管控,坚决杜绝疫情在我市传播护散,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凡是从大连市庄河市等重点管控地区入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一律提供24小时内真实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进港交通卡点做好登记后,方可入港
二、交通部门要立即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属地政府,由各属地政府负责联系企业,做好监管工作
三、司乘人员入港到达企业后,由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司乘人员全程不准下车,企业完成装卸后,司乘人员立即离港,不得逗留。
四、明确车辆返程后,企业需向属地政府进行报备,形成闭环管理。
五、其他相关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贯彻落实。
东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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