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告(2015)第4号
依据《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2015003)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宽房许字第2015-004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予以公告。
开发企业:宽甸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昌德河畔家园二期15#楼、16#楼
预售许可证号:宽房预许字第2015-004号
项目坐落:宽甸镇北环东路
房源信息:预售许可共计2栋,175套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7108.75㎡。其中住宅175套,建筑面积17108.75㎡。
15#楼总层数为11层,框剪结构,共计63套商品房,总建筑面积:7048.44㎡。其中住宅63套,建筑面积7048.44㎡。
16#楼总层数为24层,框剪结构,共计112套商品房,总建筑面积:10060.31㎡。其中住宅112套,建筑面积10060.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210***********5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2106***********0858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宽)国用(2015)第0184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地字第 宽建规[2010]34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 宽建规[2015]05号 [2014]7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2106***********701 210***********1
温馨提示:购房人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需事先查阅欲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并依约定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禁止买卖,如私下购买此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宽甸县房地产管理处
2015-8-4